依據桃園市公共藝術審議會設置要點第三條規定:本會置委員九人至十五人,
召集人:由本市市長、副市長、秘書長或副秘書長兼任
副召集人:由市長指派本府文化局簡任以上人員兼任
其餘委員由本府就下列人員聘(派)之:
(一)視覺藝術專業類:藝術創作、藝術評論、應用藝術、藝術教育或藝術行政領域,二人至四人。
(二)環境空間專業類:都市設計、建築設計、景觀造園、生態環境領域,二人至四人。
(三)其他專業類:地方文史、社區營造、法律或其他專業領域,一人至三人。
(四)本府工務局、都市發展局科長以上人員各一人。
前項聘任委員任期二年,期滿得續聘之,但每期至少應有三分之ㄧ委員為新任。本府各機關兼任人員隨其本職進退。委員於任期內出缺時,本府得補聘(派)之,其任期至原任期屆滿之日為止。
本會之組成,任一性別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人數三分之一。
任期:113年1月23日至115年1月22日
項次 |
類別 | 名字 | 性別 | 現任職務 |
備註 |
1 |
召集人 | 金志聿 | 男 |
副秘書長 |
當然委員 |
2 |
副召集人 | 邱正生 | 男 | 文化局局長 |
當然委員 |
3 |
建築主管 | 吳慧敏 | 女 | 工務局主任秘書 |
當然委員 |
4 |
都計主管 | 劉怡吟 |
女 |
都市發展局主任秘書 |
當然委員 |
5 |
視覺藝術類 | 熊鵬翥 |
男 |
帝門藝術教育基金會 執行長 | |
6 |
視覺藝術類 | 石瑞仁 |
男 |
台新文化藝術基金會 董事 | |
7 |
視覺藝術類 | 蘇瑤華 |
女 |
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美術系 專任助理教授 | |
8 |
環境空間類 | 褚瑞基 |
男 |
銘傳大學建築系/碩士班 專任助理教授 | |
9 |
環境空間類 | 郭瓊瑩 |
女 |
中國文化大學景觀學系 系主任兼所長 | |
10 |
環境空間類 | 林曉薇 |
女 |
中原大學建築學系 助理教授 | |
11 |
其他專業類 |
謝小韞 | 女 | 全國眷村文化保存聯盟 理事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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